不動產物件合作銷售同意書
同意方(甲方):
公司名稱: 公司簽章
負責人姓名: 負責人簽章
營利事業統一編號:
公司電話:
案件負責人姓名:
案件負責人電話:
公司地址:
合作方(乙方):
輝達不動產代客議價中心
代表電話:03-656-5577
地址: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589號3樓
物件名稱:
物件地址:
物件種類:
物件編號:
甲方同意就上述不動產物件與乙方進行銷售合作。本同意書有效期間至該不動產委託銷售合約到期日為止,自民國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民國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。
甲乙雙方同意,於物件完成簽約起算三個工作天內,甲方以現金或匯款支付該不動產物件成交總金額2.5%作為乙方代客議價獎金。若甲方於本同意書期間內與乙方購屋委託人完成簽訂買賣契約,違約逾期未全額支付上述獎金,甲方無異議同意支付該不動產總售價之10%作為違約賠償金。違約方視同放棄所有相關法律權益。
本同意書由雙方簽署後即具法律效力,雙方應依約履行,若任一方違約,將視同放棄所有相關法律權益。本案件之違約爭議,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中華民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